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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票挂失办理办法


一、客票遗失可以办理挂失手续的地点: 原遗失客票的航空公司各售票处、原开票销售公司、新购客票的开票销售公司、航空授权单位。

二、申请挂失应备资料 旅客在向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时
1、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如申请挂失者非旅客本人,代办人须持旅客书面委托书,出示旅客本人 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。(受理单位保留旅客委托书及旅客证件、代办人证件复印件备案)。
2、旅客须以书面形式向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,说明丢失过程;如在旅客申请挂失前,客 票已被冒用或冒退,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3、旅客须提供遗失地公安部门或警察局出据的丢失证明。
4、旅客填写<航空公司遗失票证报失申请书>一份。
5、旅客原购票处须提供遗失客票出票人联原件;如已填开新客票,需同时提供新客票的出票人联。 旅客如将客票遗失,请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察局报案,取得遗失证明。然后到航空公司当地办事处办理挂失手续。 有的航空公司会补给一张新票;有的航空公司会要求客人再买一张票,待完成行程后再到航空公司办理手续,等待一年至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后,在此期间如果未发生冒用、冒退,航空公司会通知客人或代理人退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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